将有关约定服务费用以银行汇款方式汇入乙方单位账户(按合同指定),乙方收到有关汇款或凭证后,回寄发票。
乙方将按合同约定日或汇款日开通网上服务权限,并以书面方式(一般为传真)告知,并明确使用范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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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与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信息中心直接联系,联系方式如下:
办公室传真:027-84298073、027-842980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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